人民网评:如此战“疫”,群众很生气
一家三口在家里打麻将被志愿者砸桌子连扇耳光,口罩进价6毛卖一块被认定哄抬物价罚款4万多,物业拦门不允许一线抗疫医护人员回到自家的小区……最近,一些地方任性而为的“执法”案例让人看不下去。
“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防控新冠疫情,需要法治作为保障支撑,这意味着国家力量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合法干预。同时,这也是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疫情防控涉及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种紧急状态下的非常态运转,需要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要求令行禁止,言出法随。可以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法防控是关键。
无论状态多紧急,无论事态多严重,法治的底线都必须守住,合法的权益都应该被保障,这是依法防控的核心要义。且不说在“一罩难求”的情况下,一块钱的口罩算不算良心价?志愿者也好,物业管理部门也罢,他们又是从哪儿来的执法权呢?
“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基本常识。任何部门、任何人,都不能因为戴着防控疫情的红袖标,就可以任性妄为。这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必然会引起人民群众的反感和反对。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是执法司法的前提,从严执法司法必须严格依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提出,严格依法律按程序办案,恪守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证据裁判等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统一政策标准和处罚尺度,防止执法司法简单随意,相同案情不同处理甚至人为拔高或者降格处理等问题发生,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严控不能失控,“硬核”不能硬来。疫情防控是夯实依法治理能力的演兵场,各个层面都务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这事关疫情防控的当务之急,更事关依法治国的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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