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无薪试岗成违法用工“挡箭牌”
摇号指标重新分配,公平是落脚点
“体罚吐血”闹剧诠释教育惩戒权落实之艰
企业不该在“无薪试岗”上动歪脑筋
以更公平有效的规则设计,激发见义勇为正面效应
奇葩证明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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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6月1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拟让“无车家庭”有更多机会获得小客车摇号指标。
新华社:指标“蛋糕”重新分配,能解决一些家庭和个人的难题,也有助于打击非法租售指标、通过婚姻登记有偿转移指标等“歪路子”“野路子”,让政策在公开公平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一步。然而,新的规则会带来新的利益格局,总会有人“分不到”或者“分得小”。让公平成为深化交通改革的落脚点,不仅要分好“蛋糕”,更要做大“蛋糕”,让绿色出行、停车有位、开车少堵,成为大城市出行的理想目标。
新闻速递:关于网传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一年级五班教师涉嫌体罚学生致其吐血一事,系网友刘某(微博ID“小岛里的大海”)为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校服上的“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其女儿目前精神状况良好。当事学校已于2019年12月12日暂停刘妍班主任职务,并对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免去品德学科科组长职务等处理。
半月谈:作为个案,上述事件中的细节尚待探究,但一个普遍性的忧虑值得关注:这一事件过后,可能会有更多的老师对于惩戒权望而却步。此前一些案例中,正是一些学校为了一味息事宁人,不分青红皂白对教师进行追责处分,结果既纵容了部分家长的过激行为,也寒了行使教育惩戒权老师的心。这次出现“体罚吐血”闹剧,再次诠释了教育惩戒权的落实之艰。教育惩戒权的落实需要家长群体的理解和配合,更需要学校和教育部门为之撑腰。当教师在合理范围内行使惩戒权时,学校和教育部门必须站在教师这边,这既是对教师惩戒权的保护,也是对学生和教育的负责。
新闻速递:有记者采访发现,部分企业为了避开试用期用工成本,采用招非全日制员工、无薪培训轮岗、签短期无薪上岗协议等违法方式“试用”员工,让本该拿到报酬的劳动者白干活。
北京青年报:“试用期”与“试岗期”,一字之差,天壤之别。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法律层面并不存在“试岗期”概念。虽然“无薪试岗”有一定客观原因,但违法是不争的事实,且隐藏着诸多风险。一方面,新上岗的员工往往技术不熟练,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将面临巨额赔偿。另一方面,“无薪”大大降低了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和归属感,不利于企业留住人才。所以,与其为违法行为找理由,不如完善用工制度,发挥试用期应有的作用,让员工和企业相互了解、选择,让“对的人”进入“对的企业”。
新闻速递:近日通过的《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从见义勇为的认定、奖励到见义勇为人员的长期保障,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重点突出了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谁来保障、怎么保障”等问题,比如将见义勇为奖励标定为最高100万元,事迹特别突出、影响特别巨大的,还会酌情增加抚恤慰问奖金。
南方日报:和许多地方的条例相比,广州版条例有三个亮点值得一说。其一,重奖见义勇为,有利于消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其二,明确了定义,有利于破解长久以来的社会成见;其三,没有类似“不顾个人安危”表述,标志着一种文明理念的更新。此外,条例规定明确为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因见义勇为误工可视为出勤等,也充分考虑到了见义勇为者的诉求。总之,法律要不断适应时代的呼声,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和教训,以更为公平有效的规则设计,激发见义勇为的正面效应。
新闻速递:大学生小章在湖南一所高校上学,因为小章改过名字,学校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小章改过名字的证明。小章身边的户口簿上,“姓名”与“曾用名”一栏,均已清楚注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可是学校还是几番要求学生到原籍地温州苍南开证明。无奈,小章母亲花了2000多元路费专程从湖南赶回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