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扫黑除恶发现:八成黑恶之手伸向土地
出租店铺、售卖四合院、索要天价拆迁费……占了公家的地,再要公家的钱,这样的无本买卖近年来成了一些黑恶势力发财的拿手好戏。
扫黑除恶三年专项行动收官之际,办案人员梳理发现,高达八成的黑恶势力团伙将黑手伸向了国有、集体土地。公共土地怎么成了黑恶势力的“唐僧肉”?记者进行了调查。
80%:黑手伸向公家土地
在扫黑除恶三年专项行动中,天津市打掉涉黑组织2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3个、涉恶犯罪团伙503个。天津市政法委对扫黑除恶三年专项行动案件进行梳理发现,80%以上黑恶势力存在非法占地牟利问题。
“随着城镇土地快速升值,未利用国家集体土地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天津市政法委综治督导处处长李长凯分析说,尤其是在人口流动性大、土地开发密集的郊区,更加明显。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副局长宋世强介绍说,近年来,当地黑恶势力主要侵占农村非农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等,特别是一些规划建设用地。“一听到风声就去强占,等着拆迁时讹钱。”
办案人员梳理发现,黑恶势力侵占土地后主要有三种牟利手段:
——搭建违法建筑出租。2013年,天津市对北辰区姚江路周边进行开发规划。2014年以陈某敏为首的带有黑恶性质的犯罪团伙强占这块区域的1.3万平方米土地,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建姚江路综合市场。“建成后主要是用于对外出租,一年便能非法牟利300余万元。”综合市场合伙人之一的王延飞说。
——非法售卖房屋。2010年,北辰区刘某某、杨某某等人非法强占当地的城市建设用地,并建造起117座四合院进行售卖,几年来非法获得1500多万元。直到2019年初,相关部门将违建拆除。
——索要高价补偿款。天津市地铁一号线刘园站区域规划预留了约300亩地铁维修、停放用地,但近10年来,以麻某席、苏某旺为首的数个黑恶势力团伙,强占土地,搭建违法建筑12.8万平方米。多次向天津地铁集团索要上亿元的拆迁补偿款。天津地铁集团总经理助理闫伟说:“明知是我们的地,还狮子大张口,实在是太嚣张。”
10年:为何敢长期侵占?
近年来,随着城市不断向外发展,棚户区拆迁、重大工程建设不断增多,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城郊结合部存量和闲置土地增多,全国不少城市出现非法占地、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现象,这为黑恶势力滋生提供了土壤。
记者走访发现,全国不少城市都出现过黑恶势力侵占国有、集体土地的情况,像刘园地铁站规划维修的土地甚至被侵占长达10余年时间。
“只管有证的、不管没证的”“只管合法的、不管违法的”。记者走访时,一些基层干部一语道破黑恶势力有恃无恐的玄机。“这种不愿作为、不敢作为的风气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让黑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一位街道干部说。
有些跨地区、跨行业的土地建设领域问题监管责任不清、界限不明,造成“两不管”“三不管”地带,加速了土地建设领域黑恶问题的蔓延。甚至一些干部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在法律层面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高震介绍说,我国《刑法》对土地领域犯罪仅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4个罪名,难以满足打击土地领域黑恶违法犯罪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城市建设用地方面的空白,给不法分子留下“灰色空间”和“打擦边球”的机会。
5万亩:斩断黑手,回收土地
面对积案,扫黑除恶行动以来,公检法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一起行动,逐步打通各个堵点。
天津市政法机关提出解决非法侵占国有、集体土地的4种方式,只有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破坏土地,且实施诈骗、敲诈、寻衅滋事、群众反映强烈的团伙,采用“从严打击”的第一种方式。对于大多数“仅仅是爱占便宜的相关人员”,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在打掉几个黑恶势力后,许多盲目跟风违法占地的普通群众主动拆除了违法建筑,社会效果显著。”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副局长宋世强说。
同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天津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孙占军介绍说,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25起,查处216人,其中不乏身处公安局局长等关键岗位上的干部。
更重要的是,在法律适用上寻求突破。天津市北辰区是黑恶势力侵占土地较严重的区县。北辰区委政法委书记郭海介绍说,《刑法》中没有对侵占城市建设用地提出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斩断黑恶之手。为此,当地依据刑法293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起诉其寻衅滋事罪。
经过3年专项斗争,天津市收回被黑恶势力侵占的国家集体土地5万余亩,整治违法建筑200余万平方米,挽回经济损失320亿余元。
今年以来,天津市刑事案件和刑事警情同比下降30%,8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下降41%。“扫黑除恶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难题,全市政治生态、社会治安、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副主任田寿涛说。(记者王井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