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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揭开地方违法用地乱象

2021-06-11 09:15:08 来源:法治日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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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揭开地方违法用地乱象

  有的地方政府非法批地有的地方破坏生态造地

  核心阅读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对公开通报的57起典型案例持续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督察地方政府查处职责落实情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违法占地动辄几千亩,甚至包括永久性基本农田。2020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以耕地保护为重点的土地例行督察时就发现多起这样的案例。自然资源部指出,从督察情况看,一些地方在耕地保护中存在重大问题。就这些重大问题,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57起典型案例。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严格耕地保护,但一些地方仍然违法乱占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非法批地;有的应付干扰督察,对督察指出的问题做虚假整改等。这位负责人说,这些问题57起案例中均有涉及。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对这57起典型案例持续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督察地方政府查处职责落实情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

  违法占地数千亩造湖造景

  2012年至2020年5月,云南省保山市及隆阳区住建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隆阳区青华街道官田、打渔社区及河图街道土地6649亩(其中,耕地5958亩含永久基本农田5212亩)建设青华海湿地公园。实地已建成湖体、道路、停车场、游客中心等,占用耕地挖田造湖面积达1652亩。

  无独有偶。2020年2月,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东丽区无瑕街道新袁村、官房村和小北庄村土地2323.9亩(其中,耕地1431.2亩)建设古海岸湿地绿廊起步区项目。实地已被绿化景观、种植树木、硬化道路、栈道和临时工棚等占用,并在新增耕地上挖田造湖面积242亩。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指出,东丽区对新增耕地后期监管不力,且未及时制止查处擅自占用新增耕地行为。截至今年4月,违法项目仍在建设中。

  2015年8月起至2019年7月,山西省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晋源区金胜镇、义井街道、罗城街道、晋源街道4个镇(街道)12个村土地3794.38亩(其中,耕地1500.30亩)挖田造湖建设晋阳湖公园并扩建湖面。实地已建设水面、树木草坪等绿化景观、硬化广场、水幕投影景区、沙滩浴场、儿童乐园、健身休闲设施、便利亭等。晋阳湖公园扩建水面占地712.96亩(其中,耕地416.84亩)。

  2015年至2018年,浙江省金华市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婺城区苏孟乡马鞍山村、项宅村等村土地2036.79亩(其中,耕地1126.04亩)建设湖海塘公园,实地已建成人工湖和绿化景观。其中挖湖342.78亩,占用耕地267.50亩。

  2016年至2019年,浙江省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上虞区海涂九六丘、新港农场土地2027.68亩(耕地1171.29亩)建设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生态湖景观工程项目。实地已建成人工湖和绿化景观。其中,挖湖1334.95亩,占用耕地582.13亩。

  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青海省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郭勒木德镇新村土地1650亩(耕地414亩)建设小岛人工湖区域生态湿地公园,实地已建成人工湖、景观绿化、观光道路、活动广场等景观设施,其中,人工湖面积437亩。

  据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2020年的例行督察中发现包括上述案件在内的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造景问题28个。

  多起案件涉及违法批地

  从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的57起典型案例看,有多起案件涉及政府违法批地。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委、县政府主导违法批准占地建设嘉丽泽生态园区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政府违法批地案件。

  针对这起案件,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指出,2003年5月至2018年10月,嵩明县委、县政府以违规出让、收储后转租,或默许项目业主违法租赁等方式,将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国有农用地交给项目业主建设嘉丽泽生态园区,违法占用嘉丽泽农场土地7039亩(国有农用地6752亩,含耕地3676亩)。实地已建成会议中心、商品住宅、跑马场、高尔夫球场等。

  自然资源部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这起案件违法状态长达10多年。

  被自然资源部公开点名的地方政府违法批地案件还有甘肃省兰州新区管委会非法批地以及浙江省及部分县政府非法批地等。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透露,2019年2月至2020年9月,甘肃省兰州新区管委会违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相关法律规定,违规以划拨、挂牌和协议出让等方式将20宗未经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土地分别供应给康巴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5个用地单位用于工业、城镇住宅、其他商服、交通、科研、公园与绿地等项目建设,涉及土地面积2751.45亩,其中,耕地2057.95亩。

  针对浙江这起违法批地问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披露,2015年8月至2020年2月,浙江省及部分县政府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审批规则,对宁波市宁海县上金国际文化旅游区、湖州市安吉县灵峰社区港中旅灵峰旅游综合体和湖州市德清经济开发区龙山村龙凤山庄等部分房地产、酒店项目用地审批时,仅对项目主体建筑占地部分批准办理用地手续,未将建筑物主体和周边的庭院、景观水面、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一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供地等用地手续,造成建设项目用地批少占多,违法占地1088.28亩。

  除了违法批地外,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督察也发现地方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力、管理职责不落实等问题。被自然资源部点名的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水泉村住宅违法占用耕地,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因行政管辖权问题推诿扯皮,未立案查处。广东省高州市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取土案执法不力等。

  据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57起案件中,涉及地方政府及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批地、监管不力、管理职责不落实等问题共有7个。

  虚假整改应付干扰督察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督察中发现有地方虚假整改、应付干扰督察。自然资源部这位负责人说,这样的问题并非个案,他说,57起案例中这样的问题就有7个。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19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耕地保护督察中指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存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不实问题,并督促同江市要在2020年8月前完成整改。

  “2020年11月,同江市提供4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举证问题整改到位,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面积446.73亩。”这位负责人说,督察却发现,同江市举证的划拨决定书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备案的划拨决定书文号一致,但举证的划拨决定书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系统中备案的划拨决定书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同江市伪造划拨决定书虚假整改应付督察被抓个正着。

  自然资源部这位负责人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浙江督察时发现绍兴市新昌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提供虚假材料干扰督察。“2020年10月,新昌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为掩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不实问题,先后3次未经法定程序,人为临时篡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件,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制作虚假的规划图件,提交给督察组作为举证材料。”此外,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还查出,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虚假整改应付督察;福建省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管委会弄虚作假干扰督察等。

  就2020年例行督察展开的背景,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说,主要是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他表示,2020年的督察聚焦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综合应用遥感监测、无人机测绘等技术手段,对31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

  这位负责人透露,57起案例还包括补充、复垦耕地不实问题15个。

  自然资源部这位负责人说,这57个重大问题典型案例,反映部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日常巡查履职不到位。自然资源部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各类新增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问题“零容忍”。

[责任编辑:丛芳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