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2日对外公布,二季度依法对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医院、景区、停车场及保险公司等。据介绍,为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人民银行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将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记者吴雨)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详情]
党派团体: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统战部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中国民主同盟 中国民主建国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 中国致公党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全国工商联
地方政协: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河南 山东 山西 陕西 甘肃 安徽 江苏 浙江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福建 内蒙古 江西 四川 宁夏 云南 青海 贵州 西藏 新疆 海南 南京 深圳 武汉 长春 宁波 杭州 沈阳 大连 哈尔滨 西安 青岛 济南 成都 广州 厦门
其他链接: 中国政协新闻网 团结报 中国网政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