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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推车上楼”协商记

2021-10-15 09:51:03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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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顾意亮

    这次是动真格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都要守规矩了!

    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环保、经济等优势,成为老百姓的主要交通出行方式之一。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禁止推车上楼”的规定,让3亿车主中的不少人犯了难。

    在“严”与“过”之间,有没有一个缓冲带呢?对于上海金山卫镇的古城新苑、御景龙庭两处小区的居民而言,缓冲期是这样经历的:

    新规实施在即,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势在必行。“以后都买汽车了,谁还用这个?没必要装啊”“还要硬币付费,不方便啊”“我是担心有辐射” ……居民们的意见五花八门,金山卫镇领导们听在耳里、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其实意见虽多,归根到底就是两条:其一、居委会在小区内选择充电桩安装位置的时候选址确实有困难,要么会破坏绿化,要么占用停车位;其二,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小区内新建公共设施设备需小区内50%以上业主同意,但往往不同意的就是新建充电桩附近的居民。

    关键时刻,“援兵天降”!12位金山区政协委员走进古城新苑和御景龙庭小区“协商于民”,委员们直奔家用电动车充电桩安装点、预留安装点及设想中的安装区域看布局。

    “政协委员来了!”居民围拢上来, “不急,不急,大家有想法,慢慢说!”委员们现场“下蹲”,把居民呼声化为满满好几页的笔记。“来之前看过材料,终不如直听民声贴近协商的矛盾焦点。”区政协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高斌如是感慨。

    步入会议室坐定,张锋平委员开门见山:“我看,矛盾要归结为三点:安装选址难、征求意见难,还有一个就是后续管理难,充电桩大多采取投币充电方式,后续维护费用可能远高于实际收入。”对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给予充电桩安装前期工作指导,提供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实事项目的落地落实。”

    “建议设专岗负责维护”“选址尽可能依托自行车棚等现有设施”“付费方式可引入电子支付”……戴平、刘新宇、姚戎、薛静等委员们把居民呼声“翻译”成了近10条协商意见。当居委会干部提出有没有办法可以加强宣传引导时,区政协委员、区科委主任刘新宇当即接话:“去年推进垃圾分类,我们开展过专题科普。今年要让居民对安装充电桩去除疑惑,做好科普责无旁贷。”

    “委员参与到一项基层具体事项的协商中来,就是不一样!”金山卫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兵对现场效果表示“高于预期”。“委员智慧和资源介入基层协商事项,对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是真有用!”与会的区府办、区建管委、区房管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也颇有同感。

    关键的关键是,在“动真格”之前,古城新苑、御景龙庭小区的电动车充电桩选址合理了、付费方便了、大家满意了。用居民们的话来说:“推进推出、搬上搬下,不累啊?更何况多少也有些不安全。政府和政协都把工作做到这份上了,该守的规矩,我们就得守。”

[责任编辑: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