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于2月24日分阶段实施“疫苗通行证”
中新社香港2月21日电 (记者韩星童)香港特区政府21日举行“疫苗通行证”简报会,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食卫局)副秘书长(卫生)蔡杰铭公布,“疫苗通行证”安排将于2月24日起分阶段实施,首阶段市民须接种一剂新冠疫苗才可进入食肆、商场、街市等处所。
蔡杰铭在简报会上指出,香港疫情极之严峻,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上下一心战胜疫情,而接种新冠疫苗是抗击疫情的重要一环。食卫局局长将会按照《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发出指示,有关安排适用于食肆和表列处所,包括商场、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街市、酒店和宾馆等。
蔡杰铭表示,“疫苗通行证”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剂数方面,将分三个阶段落实,首阶段要求12岁或以上人士至少接种一剂疫苗,安排会维持至4月29日,第二及第三阶段则有待公布。
在“疫苗通行证”安排下,处所将分为主动核查的处所和被动核查的处所两类。现仍可开业的主动核查处所包括食肆和会址,进入的人士要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处所负责人会利用特区政府的二维码扫描器检查。
至于被动核查的处所,包括商场、百货公司、街市等,处所负责人要在处所入口处展示“疫苗通行证”的相关指示,确保员工符合“疫苗通行证”,顾客则不用主动出示接种记录,但执法人员可能会随机抽查。(完)